"走筆至此"
好喜歡這句話的意境,把寫字用"走"來形容,第一個想到的一定是天才:)
可惜我只會很快的打字,這樣跟走就差太多了,頂多只能用跑。
所以我寫不出深刻的東西,或許這就是作家和凡人的差別。
雖然如此,還是偷用這些詞吧。
走筆至此,我閉上眼,沈思未來的句子,
但句子並不是我想出來的,而是由前面的句子自行接續下去,
我跟不上,寫不下,只能看著他們翻騰、滾動。
最後,我抓住幾個字,放在眼前的空白稿紙上,
然後,再走筆下去。
雖然其實這些字都不是我的本意,
但筆是我拿的,字是我寫的,
所以,這是我的作品,千真萬確的。
我想請我自己過目,然後給自己一點掌聲和巴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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